传家两字,曰读与耕。兴家两字,曰俭与勤。安家两字,曰让与忍。
——吕坤《孝睦房训辞》
“耕读、勤俭、忍让”简单六字,能实践行之必受益匪浅。
历史上第一个乡约是陕西蓝田的吕大钧在家乡创立的,所以又称吕氏乡约、蓝田乡约。吕大钧和他的兄弟吕大忠、吕大防、吕大临,都是北宋名儒,大钧还是宋代大理学家张载的弟子,张载曾经赞叹这位得意门生“其勇为不可及”。
“蓝田四吕”即:吕大忠、吕大钧、吕大临、吕大防于北宋神宗熙宁九年(公元1076年)所制订和实施的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乡约——《吕氏乡约》。对后世明清的乡村治理模式影响甚大。
德谓见善必行,闻过必改,能治其身,能治其家,能事父兄,能教子弟,能御僮仆,能肃政教,能事长上,能睦亲故,能择交游,能守廉介,能广施惠,能受寄托,能救患难,能导人为善,能规人过失,能为人谋事,能为众集事,能解?争,能决是非,能兴利除害,能居官举职。
业谓居家则事父兄,教子弟,待妻妾,在外则事长上,接明友,教后生,御僮仆。至于读书治田,营家济物,畏法令,谨租赋,如礼乐射御书数之类,皆可为之。非此之类,皆为无益。
右件德业,同约之人各自进修,互相劝勉。会集之日,相与推举其能者,书于籍,以警励其不能者。
过失,谓犯义之过六,犯约之过四,不修之过五。
犯义之过,一曰酗酒斗讼,(讼谓告人罪恶,意在害人,诬赖争诉,得已不已者。若事干负累,及为人侵损而诉之者,非。)二曰行止逾违,(逾礼、违法众恶皆是。)三曰行不恭逊,(悔慢齿德者,持人短长者,恃强陵人者,知过不改、闻谏愈甚者。)四曰言不忠信,(或为人谋事,陷人于恶;或与人要约,退即背之;或妄说事端,荧或众听者。)五曰造言诬毁,(诬人过恶,以无为有,以小为大,或作嘲咏匿名文书,及发扬人之私隐,及喜谈人之旧过者。)六曰营私太甚。(与人交易,伤于掊克者;专务进取,不恤余事者;无故而好干求假贷者;受人寄托而有所欺者。)
犯约之过,一曰德业不相励,二曰过失不相规,三曰礼俗不相成,四曰患难不相恤。
不修之过,一曰交非其人,(所交不限士庶,但凶恶及游惰无行,众所不齿者。不得已而暂往还者,非。二曰游戏怠惰,三曰动作无仪,(谓进退太疏野及不恭者,不当言而进言及当言而不言者,衣冠太华饰及全不完整者,不衣冠而入街市者。)四曰临事不恪,(正事废忘,期会后时,临事怠惰者。)五曰用度不节。
右件过失,同约之人各自省察,互相规戒,小则密规之,大则众戒之。不听,则会集之日,值月以告于约正,约正以义理诲谕之。谢过请改,则书于籍以俟。其争辩不服与终不能改者,皆听其出约。
礼俗之交,一曰尊幼辈行,二曰造请拜揖 ,三曰请召送迎,四曰庆吊赠遗。
尊幼辈行,凡五等,曰尊者,(谓长于己二十岁以上,在父行者。)曰长者,(谓长于己十岁以上,在兄行者。)曰敌者,(谓年上下不满十岁者,长者为稍长,少者为稍少。)曰少者,(谓少于己十岁以下者。)曰幼者。谓少于己二十岁以下者。)
造请拜揖,凡三条,曰:凡少者幼者于尊者长者,岁首、冬至、四孟月朔辞见贺谢,皆为礼见。(皆具门状,用?头、公服、腰带、?笏。无官具名纸,用?头、襕衫、腰带、系鞋。唯四孟通用帽子、皂衫、腰带,凡当行礼而有恙故,皆先使人白之。或遇雨雪,则尊长先使人谕止来者。)此外侯问起居,质疑白事,及赴 请召,皆为燕见。(深衣、凉衫皆可,尊长令免即去之。)尊者受谒不报。(岁首、冬至,具己名牓子,令子弟报之,如其服。)长者岁首、冬至具牓子报之,如其服,余令子弟以己名牓子代行。凡敌者,岁首、冬至辞见贺谢,相往还。(门状、名纸 同上,唯止服帽子。)凡尊者长者无事而至少者幼者之家,唯所服。(深衣、凉衫、道服、背子可也。敌者燕见亦然。)曰:凡见尊者长者,门外下马,俟于外次,乃通名。(凡往见人,入门必问主人食否,有他客否,有他干否。度无所妨,乃命展刺。有妨,则少侯,或且退。后皆放此。)主人使将命者先出迎客,客趋入,至庑间。主人出降级,客趋进,主人揖之升堂,礼见四拜而后坐,燕见不拜。(旅见则旅拜,少者,幼者自为一列。幼者拜则跪而扶之,少者拜则跪扶而答半。若尊者长者齿德殊绝,则少者幼者坚请纳拜。尊者许则立而受之,长者许则跪而扶之。拜讫,则揖而退。主人命之坐,则致谢讫,揖而坐。)退,(凡相见,主人语终不更端,则告退。或主人有倦色,或方干事而有所俟者,皆告告退可也。)则主人送于庑下。若命之上马,则三辞。许则揖而退,出大门乃上马;不许,则从其命。凡见敌者,门外下马,使人通名,俟于庑下或厅侧。礼见则再拜。(稍少者先拜,旅见则特拜。)退,则主人请就阶上马。(徒行则主人送于门外。)凡少者以下,则先遣人通名。主人具衣冠以俟,客入门下马,则趋出,迎揖升堂。来报礼,则再拜谢。(客止之则止。)退,则就阶上马。(客徒行,则迎于大门之外。送亦如之,仍随其行数步,揖之则止,望其行远乃入。)曰:凡遇尊长于道,皆徒行,则趋进揖。尊长与之言则对,否则立于道侧以俟。尊长已过,乃揖而行。或皆乘马,于尊者则?避之;于长者则立马道侧揖之,俟过,乃揖而行。若己徒行而尊长乘马,则?避之。(凡徒行遇所识乘马者,皆放此。)若己乘马而尊长徒行,望见则下马前揖,已避亦然。过既远,乃上马。若尊长令上马,则固辞。遇敌者,皆乘马,则分道相揖而过。彼徒行而不及避,则下马揖之,过则上马。遇少者以下,皆乘马,彼不及避,则揖之而过。彼徒行不及避,则下马揖之。(于幼者则不必下可也。)
请召送迎,凡四条,曰:凡请尊长饮食,亲往投书。(礼薄则不必书。专召他客则不可兼召尊长。)既来赴,明日亲往谢之。召敌者以书柬,明日交使相谢。召少者用客目,明日客亲往谢。曰:凡聚会皆乡人,皆坐以齿。(非士类则不然。)若有亲,则必序。若有他客,有爵者则坐以爵。(不相妨者坐以齿。)若有异爵者,虽乡人亦不以齿。(异爵谓命士、大夫以上,今升朝官是。)若特请召,或迎劳出饯,皆以专召者为上客。如婚礼,则姻家为上客,皆不以齿爵为序。曰:凡燕集初坐,别设卓子于两楹间,置大杯于其上。主人降席立于卓东,西向;上客亦降席立于卓西,东向。主人取杯亲洗,上客辞。主人置杯卓子上。亲执酒甚斟之,以器授执事者,遂执杯以献上客。上客受之,复置卓子上。主人西向再拜,上客东向再拜,兴,取酒东向跪祭,遂饮,以杯授赞者,遂拜,主人答拜。(若少者以下为客,饮毕而拜,则主人跪受如常。)上客酢主人如前仪,主人乃献众宾如前仪,唯献酒不拜。(若众宾中有齿爵者,则特献如上客之仪,不酢。)若昏会,姻家为上客,则虽少亦答其拜。曰:凡有远出远归者,则迎送之。少者幼者不过五里,敌者不过三里,各期会于一处,拜揖如礼,有饮食则就饮食之。少者以下俟其既归,又至其家省之。
庆吊赠遗,凡四条,曰:凡同约有吉事则庆之,(冠子、生子、预荐、登科、进官之属,皆可贺,婚礼虽曰不贺,然《礼》亦曰「贺娶妻」者,盖但以物助其宾客之费而已。)有凶事则吊之。(丧葬、水火之类。)每家只家长一人,与同约者俱往,其书问亦如之。若家长有故,或与所庆吊者不相接,则其次者当之。曰:凡庆礼如常仪,有赠物。(用币帛、酒食、果实之属,众议量力定数,多不过三五千,少至一二百。如情分厚薄不同,则从其厚薄。)或其家力有不足,则同约为之借助器用,及为营干。凡吊礼,闻其初丧,(闻葬同。)未易服,则率同约者深衣而往哭吊之,凡吊尊者,则为首者致辞而旅拜。敌以下则不拜。主人拜则答之,少者以下则扶之。不识生者则不吊,不识死者则不哭。)且助其凡百经营之事。主人既成服,则相率素?头。素襕衫、素带,(皆用白生纱绢为之。)具酒果食物而往奠之。(死者是敌以上则拜而奠,以下则奠而不拜。主人不易服,则亦不易服。主人不哭,则亦不哭。情重则虽主人不变不哭,亦变而哭之。赙礼用钱帛,众议其数,如庆礼。及葬,又相率致赗。俟发引,则素服而送之。(赗如赙礼,或以酒食犒其役夫,及为之干事。)及卒哭及小祥及大祥,皆常服吊之。曰:凡丧家不可具酒食衣服以待吊客,吊客亦不可受。曰:凡闻所知之丧,或远不能往,则遣使致奠,就外次,衣吊服,再拜,哭而送之。(惟至亲笃友为然。)过期年,则不可。情重,则哭其墓。
右礼俗相交之事,值月主之,有期日者为之期日,当纠集者督其违慢。凡不如约者,以告于约正而诘之,且书于籍。
患难之事七,一曰水火,(小则遣人救之,甚则亲往,多率人救,且吊之。)二曰盗贼,(近者同力追捕,有力者为告之官司。其家贫,则为之助出募赏。三曰疾病,(小则遣人问之,甚则为访医药。贫则助其养疾之资。)四曰死丧,关人则助其干辨,乏财则赠赙借贷。)五曰孤弱,(孤遗无依者,若能自赡,则为之区处,稽其出内,或闻于官司,或择人教之,及为求婚姻。贫者,协力济之,无令失所。若有侵欺之者,众人力为之办理。若稍长而放逸不检,亦防察约束之,无令陷于不义。)六曰诬枉,(有为人诬枉过恶,不能自伸者,势可以闻于官府则为言之,有方略可以救解则为解之。或其家因而失所者,众共以财济之。七曰贫乏。有安贫守分而生计大不足者,众以财济之,或为之假贷置产,以岁月偿之。
右患难相恤之事。凡有当救恤者,其家告于约正,急则同约之近者为之告,约正命值月?告之,且为之纠集而绳督之。凡同约者,财物,器用、车马、人仆皆有无相假。若不急之用,及有所妨者,则不必借。可借而不借,及逾期不还,及损坏借物者,论如犯约之过,书于籍。邻里或有缓急,虽非同约而先闻知者,亦当救助。或不能救助,则为之告于同约而谋之。有能如此,则亦书其善于籍,以告乡人。
为父当慈 为子当孝 为兄当友
为弟当恭 为夫当正 为臣当忠
为妇当顺 为师当严 为友当信
毋行诡诈 毋败桑伦 毋好争讼
毋作非为 毋慌本业 毋挟小忿
毋强凌弱 毋富欺贫 毋轻士子
毋藐大人 凡属宗人 各宜懔之
心官则思,言行分职;谓士枢机,于斯树极。
匪枢胡运,匪机曷发;户弩犹然,士轨乃识。
口则兴戎,动或罔益;惟圣达时,退藏于密。
知语知默,知动知息;其次克己,主敬宅一。
非礼勿言,惠迪趋吉;闭邪存诚,爻象斯立。
言满寡尤,淑仪弗忒;六宇之内,弗易厥质。
思之思之,有物有则;思则得之,不思曷得。
(见《明德堂文集》)
一要热爱祖国;
二要尊敬祖宗;
三要孝顺父母;
四要尊老敬贤;
五要兄弟和气;
六要夫妇相亲;
七要交友有信;
八要和睦乡邻;
九要疏财仗义;
十要克己待人;
(见《吕氏新安宗志》)
个人
心术不可得罪于天地,言行皆当无愧于圣贤。曾子之三省勿忘。程子之中箴宜佩。持躬不可不谨严。临财不可不廉介。处事不可不决断。存心不可不宽厚。尽前行者地步窄,向后看者眼界宽。花繁柳密处拨得开,方见手段.风狂雨骤时立得定,才是脚跟。能改过则天地不怒,能安分则鬼神无权。读经传则根柢深,看史鉴则议论伟。能文章则称述多,蓄道德则福报厚。
家庭
欲造优美之家庭,须立良好之规则。内外六闾整洁,尊卑次序谨严。父母伯叔孝敬欢愉。妯娌弟兄和睦友爱。祖宗虽远, 祭祀宜诚。子孙虽愚, 诗书须读.娶媳求淑女,勿计妆奁。嫁女择佳婿,勿慕富贵。家富提携宗族,置义塾与公田,岁饥赈济亲朋,筹仁浆与义粟。勤俭为本,自必丰亨(古同烹),忠厚传家,乃能长久。
社会
信交朋友,惠普乡邻。恤寡矜孤,敬老怀幼。救灾周急,排难解纷。修桥路以利从行,造河船以济众渡。兴启蒙之义塾,设积谷之社仓。私见尽要铲除, 公益概行提倡。不见利而起谋, 不见才而生嫉。小人固当远, 断不可显为仇敌。君子固当亲,亦不可曲为附和。
国家
执法如山,守身如玉,爱民如子,去蠹如仇。严以驭役,宽以恤民。官肯著意一分,民受十分之惠。上能吃苦一点,民沾万点之恩。利在一身勿谋也,利在天下者必谋之;利在一时固谋也 ,利在万世者更谋之。大智兴邦,不过集众思; 大愚误国, 只为好自用。聪明睿智,守之以愚;功被天下;守之以让;勇力振世,守之以怯;富有四海,守之以谦.庙堂之上,以养正气为先.海宇之内,以养元气为本。务本节用则国富;进贤使能则国强;兴学育才则国盛;交邻有道则 国安。
(见河东郡吕大正公裔《吕氏族谱》)
1、族中子孙,应守父母之训,尽子女之责,赡养父母,养育子女,若不教不义,父母即声其恶,族众教育处理;对于孝子贤媳,则给予奖励表彰。
2、族中子孙当守本分、守公德、务正业、光宗耀祖。倘有赌博、盗窃、流氓、诈骗等下流行为,影响社会秩序而败坏族誉者,族议责惩,促其悔过自新。
3、族中子孙,如有天资聪敏,奋发好学,且家庭困难,实无力进学者,族众当捐资助学。
4、一族之亲,当患难相济,族人倘有丧葬嫁娶或遇意外灾祸无力筹措者,族间当组织周济,以消忧难。
5、本族之间,切勿通婚,确保优生优育。
6、本族之间,提倡尊长爱幼,长者爱护晚辈,晚辈尊敬长者。凡晚辈叫长者之名,需加称呼,不可直呼其名。
7、子孙取名,要遵循字派。后辈取名不可犯上祖讳,如不慎有之,后者当易其名。
8、族中子孙,要关心和热爱集体,主动参加修路、办学及兴修水利等集体福利事业,受益当世,造福后代。
9、族中子孙要热爱祖国,关心民族命运。人人要为民族的振兴,祖国的繁荣,积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。当民族利益受威胁之际,要挺身而出,投身于保家卫国的伟大斗争之中。
10、成立宗亲会,处理族务事宜,务使全体族人幼有所教、老有所依、难有所助、贫有所济、事有所管、形成一个文明礼貌的族风。
11、各门各支,对本家人口的变化、发展情况,要及时记载;登封吕氏宗志要代代有人管理,三十年一修,否则不为孝。
(见《登封吕氏宗志》)
在陕北榆林市的老城区,有一条巷子非常有名,巷口牌坊上是毛泽东亲自题写的“榆林吕二师下巷”,这条巷子便是榆阳吕氏家族的老宅所在地。
吕二师巷如今已是榆林市老城区的一处文化旅游景点。从巷子往里走,就是吕二师下巷四号院。只见门前左右耸立三斗旗杆、双斗旗杆各一对,大门上悬挂的木匾上写着“榜眼及第”四个大字,明朝时期,吕氏先祖奉命驻守榆阳边陲而定居榆林,清代雍正年间,吕傑中武进士榜眼及第,乾隆年间吕氏门中又出武魁吕调阳。两侧是由康熙皇帝给榆阳吕氏口撰的楹联“明至清十三代家无白丁,文共武子孙曾世受皇恩”。吕二师宅院为两进四合院,门前左则立着“修复家族建筑史迹集资碑”,右侧为“修复家族史迹碑记”。大门背后左边立有石碑“吕氏家族简史碑”,宅院内面对大门有一块大照壁。
近现代吕氏族人英才辈出,涌现出许多有建树的人:吕喜文1985年获国家体委新中国体育开拓荣誉章;吕智民1991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工作者;吕向荣1997年获林业部先进工作者;吕汉文1999年获“献给共和国创立者”勋章;吕欣2005年获国家计生委荣誉证。这些都写在了《榆阳吕氏族谱》里。
榆阳吕氏家族沿袭上祖 “耕读传家、知足常乐、能忍自安”的遗训,吕氏家训“挑战自我、见贤思齐、光耀门庭、报效国家”对后辈的鞭策和感化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,因而吕氏家族成为世代书香的名门望族。